圣基茨与尼维斯税制
发布时间:2015-06-02  

全球征税

圣基茨公民没有全球征税的规定(包括国外的个人收入、资本盈利、财产赠予等均免征税)。

 

个人所得税
在圣基茨没有个人所得税。
  
企业所得税
企业所得税是净利润的35%,合格的企业享有完全豁免企业利润税,期限不超过15年。企业税不适用于豁免公司或已授予税务优惠的企业。
  
增值税

标准税率为17%,10%的特殊税率扩展到酒店、餐饮及旅游经营者等。

预缴税
个人和普通公司汇款支付给圣基茨境外人士的以下费用必须扣除10%的预缴税:
盈利;
行政、管理或总部费用;
技术服务费;
会计和审计费用;
版税;
非寿险保费;
租金。
预缴税不适用于在财政激励法案下享受福利的企业利润,这种税法也不适用于豁免信托、有限合伙、公司或基金会。